潮流元素展示 / 2025-07-29 20:39:44
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
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
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
子项名称
办理项名称
5
权力来源
法律授权 ☑
法规授权 ¨
规章授权 ¨
规范性文件规定 □
6
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无
是否可以通过共享解决
是 ¨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
无
否 ¨
7
到现场次数
1
8
实施主体
自治区体育局
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þ
授权组织 ¨
受委托组织 ¨
事业单位 ¨
企业 ¨
社会组织 ¨
10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11
联办机构
牵头单位
无
配合单位
无
12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13
交通指引
可乘南宁地铁1号线至金湖广场站下车C2出口左转步行或骑共享单车沿金浦路至第三个十字路口后右转直行约208m即可到达;或乘公交211路、25路、706路车,在区工商局站下车沿怡宾路向前步行约284m即可到达;或乘604路车在市一埌东医院站下车,步行或骑共享单车往东方向行约300m,在十字路口右转约50m即可到达。
14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15
是否容缺受理
是 ¨
否 þ
16
容缺时限
17
容缺补正方式
邮政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其他 ¨
18
申请方式
邮政申请 ¨
传真申请 ¨
现场申请 þ
网上申请 ¨
19
预约办理
可预约 ☑
不可预约 □
20
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 þ
微信预约 ¨
网上预约 ¨
现场预约 ¨
预约电话:0771—5595543
微信公众号:
网址:
地址:
2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
现场办理 þ
22
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595543
监督电话
0771—5595845
23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九条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24
实施对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的公民个人。
25
实施对象性质
公民 þ
法人 □
其他组织 □
26
行使层级
国家级 þ
省级 þ
市级 þ
县级 þ
乡级 ¨
27
权限划分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九条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28
行使内容
自治区体育局负责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
29
通办范围
全国通办 ¨
跨自治区通办 ¨
跨市通办 ¨
跨县通办 ¨
不可通办 þ
30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6个月
现承诺办结时限
44个工作日
拟承诺办结时限
44个工作日
31
实施条件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2.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3.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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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是否可以容缺
附件下载
备注
1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
原件
否
2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本人签名(盖章)
否
申请表(空白)及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
2
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
原件
否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是
33
取消证明材料情形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依据的
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网络核验办理的
能够通过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申请人提供现有证照证明或凭有效证件办理的
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
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
自治区政府发文明确取消的
无
34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无
实施依据
无
办结时限
无
35
中介服务
服务名称
无
受理前或受理后
受理前 ¨
受理后 ¨
实施依据
无
36
审查方式及标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3.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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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办理内容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当场收件
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签发《收件清单表》;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签发《收件清单表》或《一次性告知书》
受理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当场受理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审查
竞技体育处承办责任人
34个工作日
在受理项目申请后,组织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体育局分管领导
10个工作日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合格:准予许可不合格:不予许可
制证与送达
制证
竞技体育处承办责任人
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根据决定结果制作决定文件或证照
批准: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运动员证书;不予批准:制作行政确认事项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送达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根据申请人预留地址邮政寄送决定文件或证照
邮寄送达申请人
流程图
详见附件1
38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39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收费 ¨
不收费 þ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支付方式
网上支付 ¨
现金支付 ¨
转账支付 ¨
40
办理公示
网上公示 þ
现场公示 þ
报纸公示 ¨
其他 ¨
41
年审或年检
年审 ¨
年检 ☑
不需年审或年检 □
42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 þ
电话查询 þ
查询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www.gxsports.gov.cn)
查询电话:0771—5595543
43
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运动员证书
44
结果样本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
是 ¨
否 þ
详见附件4
45
办件类型
承诺件 þ
即办件 ¨
46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47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什么项目可以申请办理运动员等级呢? 答:举重、柔道、蹼泳等56个大项,78个小项均可申请办理。具体请参见: http:/www.sport.gov.cn/n4/n207/n208/c327729/content.html。 2.各项目运动员等级认定如何规定? 答:具体请参见:国家体育总局 http:/www.sport.gov.cn/n16/n1077/n1467/n3800465/n3800572/3801606.html 3.哪些赛事取得的成绩可以申请办理? 答:运动员参加全国各类比赛、自治区体育局主办的年度全区青少年单项锦标赛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比赛成绩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还要对照运动员等级标准中申请等级项目的条件。 4.如何申请运动员等级? 答: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实行分级认定、分级管理。 (1)自治区体育局负责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 (2)各市体育局负责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认定。 (3)各县文体局或设市的城区负责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认定。 各市运动员在申请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时,需将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递交当地体育局,由当地体育局初步审核后报自治区体育局。 在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时,同时还要附上运动成绩证明或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 二寸免冠照片四张。 5.申报和认定有时间规定吗? 答:运动员取得成绩必须在6个月内进行申报,相关单位要在收到申报材料6月内进行认定。
48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包括: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3.决定责任: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法定告知。4.送达责任:准予认定的,向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信息公开。5.监管责任:建立审批档案,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根据本办法及其制定的管理办法,对其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或等级标准等规定从事运动员技术等级有关活动的,有权举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49
追责情形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核部门或审批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授权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的; 2.未说明不受理等级称号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3.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审批工作的; 4.在审核或审批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5.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二、在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中,工作人员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审核、审批等级称号,以及颁发等级证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擅自收费的,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0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1
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2
备注
卡塔尔世界杯首场平局:美国队1比1威尔士队克罗地亚队VS尼日利亚队历史战绩,克罗地亚队VS尼日利亚队比分记录